珍爱生命,远离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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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薛静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我校邀请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韦科长来到学校,举行了以“珍爱生命,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知识专题讲座,本校七、八年级700多名学生参加了听讲。韦老师具有犯罪心理预防与矫治、被害人心理援助专长,拥有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技能。
讲座一开始,韦老师就点明了本次讲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将安全自护的理念灌输给青少年,让同学们能够知道它、了解它、懂得它,这样才能更好的远离犯罪、危险。
接下来,韦老师给同学们观看犯罪视频,并结合具体案例,向同学们阐述了校园犯罪的类型,如: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取财物,赌博;观看色情视频等等。
最后,韦老师教导同学们从小就要懂得法律知识,有些人受不了诱惑,就容易上当受骗,甚至于去不良场所从事非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从现在开始就树立守法意识,如看到身边有违法行为,作为未成年人,要首先保持冷静,量力而行,及时选择正确途径寻求帮助。
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讲座,很多学生在课后交流中反思: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撰稿:薛静 摄影:吕丽丽 审稿 :何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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